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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一届〕第十号

时间:2024-07-23 15:36:16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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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一届〕第十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一届〕第十号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罢免了冀纯堂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罢免了夏振贵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冀纯堂、夏振贵的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82人。

特此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6月27日


中国建设银行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案件报告制度

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案件报告制度
建设银行



为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建设银行系统发生或发现的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案件(简称三类案件,含未遂)情况,以利金融犯罪案件的查处和防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6〕142号文件精神,结合建设银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内容
(一)发生的三类案件“五何要素”(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情况;
(二)案件发现经过;
(三)有关方面正在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
(四)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涉案资金追收情况及风险预测,我行拟采取的措施等详细情况;
(五)发现或成功堵截住三类案件,为保护资金安全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事迹材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报告方式
有条件的分、支行,一般应用远程通讯报告;不具备远程通讯条件的行可用传真、邮件、派人等形式报告。紧急情况应先用电话报告。电话报告和派人口头汇报的,应通过远程通讯、传真、邮件等形式补报文字材料。
三、报告时间
(一)一案一报时间
建设银行各分支行发生或发现三类案件要在12小时内向上级行三防一保办公室和当地人民银行分支行三防一保办公室报告。对涉及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或不足100万元但需采取紧急措施的诈骗案件,各一级分行(含计划单列市分行)接到报告后,要及时报告总行三防一保办公
室。
(二)统计月报时间
各一级分行三防一保办公室每月五日前要将上个月三类案件基本情况报表(见附一、附二、附三)传真报到建设银行总行三防一保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各行三防一保办公室要明确专人负责报告工作。报告的情况和数据要准确,文字要简明扼要。
(二)各分行填报的三类案件基本情况报表要严格按表上内容逐一填写,特殊情况要附文字说明。
(三)对发案不报或报案迟缓,贻误办案时机的有关领导和负责人,要按照《关于对金融诈骗案件涉及的金融工作人员行政处分的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制度从1996年6月1日起施行。建设银行建监字〔1994〕第7号《关于填报三防一保情况统计表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略。



1996年5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案件具体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案件具体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1994年9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案件确定罪名、适用法律条文以及审理程序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应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量刑。对于这种案件,可以由该法庭合议庭直接审理、判决。如果原审判组织是独任审判的,则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人民法院审理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案件,应当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其他犯罪的,应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